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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表示,法院判決彰銀經營權案,財政部「部份贏,部分輸」;從法院裁決的訴訟費用分攤來看,財政部分攤八分之一,台新金分攤八分之七,財政部贏的成份較多。
台新金控告財政部未遵守契約以致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財委會後受訪時表示,財政部「部份贏,部分輸」,法院駁回台新金求償一百六十五億元,以及公股須接受台新金推薦的三席董事,因此,目前不會影響公股的經營權,但法院也認為二零零五年雙方契約存在。從法院裁定的訴訟分攤金來看,財政部贏得成份較多,至於明年彰銀改選董事如何處理?張盛和說,到時候已經不是他主政,由新部長決定。『我們部份贏,部份輸,我們才要負擔八分之一而已,(我們贏的成份多?)對,從這個角度看。』
(資料照片)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彰銀案-張盛和-財政部贏的成份較多-052741824.htmlLV包包LV皮夾LV長夾LV專櫃LV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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