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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林豐德,林豐德20多年前,因犯下擄人勒贖及殺人未遂等數起重大刑案,關在屏東監獄,2011年獲假釋出獄,結果竟誰2012年酒駕撞死4人,被取消假釋回籠。
屏東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分案偵辦,查出林豐德去年在屏東監獄忠舍服刑期間,確實利用夾藏在藍白拖內的迷你電話對外聯繫家人及女友,還借給同舍房的許姓、林姓受刑人使用。
屏東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鍾佩宇昨天與廉政署南區調查組檢察官魏豪勇,指揮廉政署南區調查組、屏東縣調查站、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警政署保五總隊等共計50人,搜索屏東監獄受刑人房舍等共計12處所後,傳喚列為被告的屏東監獄管理員馮曉暉等及林豐德女友吳依莉等8人到案。吳依莉否認協助夾帶迷你手機給林豐德,馮曉暉等監獄管理員則否認協助包庇,退休的柯姓前管理員也否認居中牽線。
5名被告及3名證人經檢察官凌晨訊問完畢,其中馮曉暉(39歲)、吳依莉(36歲)二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今天凌晨2時許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今天上午6時30分許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另朱姓、郭姓管理員則諭令10萬元交保,前柯姓管理員則諭知限制住居,餘3名證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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